各县(市、区)参保单位:
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规[2017]26号)文件要求,为防范基金风险、规范审批流程,进一步完善廊坊地区工伤保险网上业务流程,明确业务办理责任主体,加强网上业务申报的便捷性与安全性,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决定从2018年9月1日全面启用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CA认证功能。
使用CA认证功能,一方面可取消参保单位往返大厅报送纸质申报资料,另一方面可确保信息安全和网上申报数据的法律效力,最大程度减轻参保单位负担。2018年11月1日起,廊坊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无CA签章的业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数字证书及签章办理流程
(1)已有河北CA数字证书,但未办理电子签章的参保单位请登录河北CA官网www.hebca.com,选择“社保业务用章”—“廊坊社保签章”进行电子公章的绑定。
(2)没有河北CA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务必于9月1日前通过河北CA官网申请河北CA数字证书并绑定单位的电子公章。
二、 CA认证使用
河北CA证书可在工伤保险、医疗保险、机关养老保险、工商年报、质监行政审批系统一证通用。具体使用方法如下:
1、登录河北CA官网hebca.com下载安装“一证通助手客户端”,按提示安装完毕。
2、插入KEY,打开证书助手检查单位名称及电子签章信息。
5、CA认证咨询电话:4007073355,社保专线:0311-80912333
特此公告
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
2018年8月21日